有些孕妇不太重视产前检查。有的在初步诊断怀孕后就不再按时检查;有的在怀孕五六个月时才去医院做第二次检查,直到临产才去医院;有的甚至在足月时才去医院检查;还有的干脆不做产前检查。这些做法都是不对的,不利于孕妇的健康,更不利于对胎儿的监护。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妇女怀孕后,应在整个孕期按时进行详细、系统的产前检查。它有以下好处。
通过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以纠正孕妇身体的某些缺陷,如果发现孕妇患有不宜继续妊娠的疾病,或者发现胎儿有明显的遗传性疾病,可以提前终止妊娠。
经常性的定期检查可以掌握胎儿的发育和母体的变化,如果有异常情况,可以及早治疗。
通过孕期的生理卫生、生活和营养指导,可以加强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保护,有利于整个孕产期的顺利度过。
通过全面系统的观察,可以决定 时的治疗方针,保证 的安全性。
通过产前检查,医生可以向孕妇讲解产前和产后的注意事项,打消孕妇不必要的顾虑,教会她们如何配合医务人员顺利 。
产前检查的时间可根据医生的要求和具体情况确定,孕妇应按时到医院进行检查。一般从确诊怀孕开始,每月一次,如遇阴道出血、腰痛、胃痛等异常情况,应随时咨询医生;怀孕7个月后,间隔时间应缩短,每两周一次;从怀孕8个月开始,要特别注意胎位、高血压、浮肿、蛋白尿等情况;到了最后一个月,也要多检查,每周一次。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我们应该随时检查,没有任何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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