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降低畸形儿和缺陷儿的出生率。
孕期超声检查
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很多孕妇对超声检查的安全性感到恐惧,对如何进行合理的超声检查有很多疑问。
怀孕早期(尤其是怀孕8周前)是胎儿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所以一般不需要做超声检查。以下情况除外。1.有阴道出血和腹痛者,需要排除宫外孕、葡萄胎、异常流产等异常妊娠。2.怀孕前或早孕期间有盆腔肿块或子宫肌瘤的患者。需要进行超声检查以协助诊断,为今后的治疗提供依据。(3.停经时间不明确,难以根据症状和体征正确估计孕周的患者。通常将检查时间放在孕10-13周比较合适。
怀孕中期和晚期
孕中期和孕晚期的胎儿器官已经形成,所以超声检查是相对安全的。从怀孕20周开始应定期检查胎儿的头部、脊柱、心脏、肺部、胃肠、肾脏、膀胱、外生殖器和四肢。2.怀孕24至32周重点检查胎儿的鼻子和嘴唇以及心脏。可以发现鼻子、嘴唇和心脏的畸形。3. 足月妊娠(37-41周)重点检查胎位、脐带、羊水、胎盘分期、估计胎儿大小,并通过脐血流了解胎儿的安全状况。
此外,有以下高危因素的孕妇有必要在24至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1.有先天性心脏病史;2.产妇有糖尿病、结缔组织病;3.产妇在怀孕期间接触过特殊药物或感染;4.产妇酗酒;5.高龄产妇同时有异常的孕产史;6.胎儿心律失常、胎儿水肿、染色体异常。
一般来说,孕期做3~4次超声检查即可,但如果孕期出现腹痛、阴道出血、胎动频繁、胎儿缩小等异常情况和胎位不正,还需经医生检查后酌情进行超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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