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工作的女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后生育的,可以在生育后申领生育津贴,流程一般比较简单。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并出具医疗证明;产假满30日内,用人单位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并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福州生育津贴申报流程2024年
日前,根据福州市医保中心下发的《通知》,福州参保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流程有调整,也就是说,现在参保女职工确诊怀孕,并按规定办理了生育服务登记或生育服务证,还需在产前到妇产医院办理产前登记手续,如果成功办理,那么产后直接由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如果没有产前登记,那么可以参照以下办理申报:
申请时间
福州市生育津贴申请时间为女职工生育后,需在
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或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此外,申请人在申请时需准备齐全资料,以便尽快完成申报,毕竟业务审核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本人社保卡、银行卡、身份证原件、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盖章);
住院
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医院盖章);
男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门诊生育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步骤
未办理产前登记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通过 “福建医保 “微信小程序、”闽政通 “医保服务或省网络办事大厅在线申领生育津贴,具体申领步骤如下。以下是 “福建医保 “微信小程序申请步骤:
微信搜索 “福建医保 “小程序,进入页面后选择 “全部”,点击 “医保服务”;
根据提示下拉至页面末尾,点击 “业务管理”,进入页面后点击 “生育津贴申报”;
进入页面后,根据相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福州市生育津贴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选择一个平台进行申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未在医院刷卡结算的生育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申请仍需在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福州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有哪些
企业女职工在
前、终止妊娠前、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必须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同时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生育保险,还需符合国家政策和福州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以本人当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并达到12个月的,按100%执行生育津贴待遇。中断3个月以上的,中断后补缴达到12个月,但24个月内不想补缴的重新参保,则生育津贴待遇按照50%执行。
符合福州市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其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计发天数。例如,小美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其生育保险已连续缴纳12个月,之后小美顺利产下一子,则其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为6000元÷30×128=2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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