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古人称之为胎教,是指在怀孕期间对母亲的精神、饮食、生活、起居等方面采取的有利措施,以利于胎儿在母体内的生长发育,使母子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古代胎教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情绪和意志的调节
孕妇的生理是一个特殊的过程,孕妇不仅有一系列的生理变化,同样也会发生心理反应,这种心理反应的集中体现就是孕妇的情绪,或者说是情感的变化,凡是孕妇,最好是心情舒畅,乐观向上,喜怒哀乐,思考问题都能使气血失和而影响胎儿。祖国医学认为,胎儿是通过母体的气血,呼吸相合,喜怒相应而生的,如果有逆反心理,就会导致孩子生病。大生要术补遗》中说:。”除了恼怒,胎儿出生后不要骂人,因为气调则胎儿安,气逆则胎儿病。也就是说:孕妇要消除烦躁情绪,不要动不动就发肝火,发怒,这样会导致气不顺,气不顺则胎动不安,时间长了,孕妇和胎儿都会受到影响。在《傅青主女科》中,也有关于 “小产大怒 “的论述。可见,孕妇的情绪对胎儿有直接的影响,所以孕妇应放松心情,乐观地对待事物。
(二)避免房事
房,指的是夫妻间的^*生活。虽然房事为受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但受孕后,房事必须有所节制。生孕集》中说。”妊娠之后,先忌房事,盖阴气动而外泄,乃养孕之力之一部分,而扰其固孕之机,且火动于内,营血不安,魂魄不密,体力劳动,筋脉震荡,动而外泄,半产、难产、生多病。” 怀孕后,首先应禁止房事,尤其是怀孕三个月和七个月后。怀孕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禁止性交,尤其是在怀孕三个月和七个月后。严重的会引起感染,所以这两次月经前后,应避免性交。否则会 “分化孕育的力量”,”扰乱修复妊娠的机会”。会造成 “身体疲劳”,甚至流产、难产,”产后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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