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具有某种病理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及孕妇本人、胎儿或新生儿,并导致孕期难产的妊娠,称为高危妊娠。
主要条款。
如果怀孕期间存在可能危及孕妇本人、胎儿或新生儿并导致难产的病理或致病因素,则被视为高危妊娠。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的孕妇。
(2)有异常妊娠史,如自然流产、宫外孕、早产、死胎、死产、难产(包括剖腹产)、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新生儿畸形或先天性及遗传性疾病等。
(3)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吐奶、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羊水过多或过少、宫内发育迟缓、过期妊娠、母婴血型不合等。
(4) 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病、肝炎、甲亢、血液病(包括贫血)和病毒感染(如风疹和水痘)。
(5)可能出现异常 者,如胎位异常、巨大胎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软产道畸形等。
(6)胎盘功能不全。
(7)怀孕期间接触对胎儿有影响的辐射、化学毒素或药物。
(8) 患有盆腔肿瘤或有盆腔手术史。
因为高危妊娠会增加围产期母婴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所以应该得到特别关注。一般来说,高危妊娠应该由有经验的医生进行监测。只要孕妇与医生密切配合,大多数孕妇都能安全地度过妊娠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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