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妈妈的行为是受其思想支配的活动,表现为外在的行为。如果她能有意识地将自己的良好行为通过信息传递给胎宝宝,对胎宝宝的发育极为有利。
古人认为,胎儿在母体内应接受母亲的言行教育,所以要求妇女在怀孕时要清心寡欲,遵守礼仪,循规蹈矩,行为端正,这样才能给胎儿以良好的影响。传说周文王的母亲不看邪色,不听淫声,不说邪话,坐得正,站得直,以身教胎,所以文王生下来就很聪明,很有智慧,深得民心。
明朝的一位医生也认为:”怀孕后要正襟危坐,性情和顺,常在静室,听美言,让人诵诗书,谈礼乐,不闻非言,不见邪物–这样生出来的男女才有福气,忠孝贤良,如果没有,生出来的男女就卑劣”。
可见,早在古代人们就已经明白母亲的良好行为对后代的影响。时至今日,虽然我们已经进入了高科技时代,但中国古代的胎教理论却一直受到中外学者的重视。
华盛顿大学医院的精神病学家罗伯-克洛宁格经过大量研究后得出结论:父母是罪犯的男孩,即使交给别人抚养,长大后犯罪的可能性也比生身父母不是罪犯的男孩高四倍之多。克罗宁格还发现,父母一方是经济罪犯的人,其儿子也可能成为经济罪犯,而女儿则不会。但令人费解的是,女儿们经常会出现头痛和其他问题。
梅迪尼克是南加州大学的心理学家,他花了30年时间研究犯罪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他研究了1447名丹麦男性,发现在这个群体中,如果父母是经济罪犯,那么婴儿成为经济罪犯的可能性达到20%至24.5%;如果父母是干净的公民,那么这个比率将下降到5%至13%。这表明,父母的行为,特别是怀孕母亲的行为,将对胎儿一生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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