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一个傍晚,年轻的朋友小王和他的妻子突然打开了我们家的大门。听说小王的老婆已经怀孕了,我向他们表示衷心的祝福,却不知道小两口一脸的痛苦。这对年轻夫妇喜结连理。为了更好的生活,真的有冲突吗?今天来找我谈和?作为一个和尚我不知所措。小王忙着陈述妻子最近怀孕一个多月了,因为半个月前,妻子因为发烧感冒,吃了两天“百福宁”。听说孕期吃药会导致胎儿畸形,夫妻俩不知所措。他们后悔了,所以他们来这里寻求建议。
对于他们的情况,我做了一个分析:众所周知孕期不合理用药会导致胎儿畸形,但并不是所有的药物都会导致胎儿畸形,具体细节要深入分析。医学上,药物根据对胎儿的毒性作用分为五类。其中,甲类和乙类药物对胎儿畸形和胎儿窘迫有显著的毒性作用。属于这一类的药物有维生素B、维生素C、叶酸片、维生素E,一些常见的抗生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罗红霉素膏药等。以及对乙酰氨基酚退烧药如“百福宁”、泰诺等。丙类药物,经临床实验证实有一定的胎儿畸形作用,因无对比实验,孕期慎用。属于这一类的药物有很多,如拉米夫定、利福平、青霉素、普罗帕酮、阿司匹林等。D类和X类药物已在临床实验和人群中确立了胎儿畸形疗效。这些药物,尤其是X类药物,孕期肯定是不适合的。在这些药物中,有抗肿瘤药物、雌激素类药物或紧急避孕药,也有四环素、氨苄青霉素、卡那霉素等一些抗生素。自然,药物对胎儿畸形或毒性的影响不仅仅是药物本身的毒性作用,还与妊娠时间、药物剂量、连续用药时间有关。一般来说,精卵结合后的前2周在医学上称为“胚囊期”,主要是体细胞解体繁殖的时期。在此期间,遭受有毒化学物质,如药物,通常会导致胎囊死亡,从而导致流产。从怀孕第4周开始(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试管婴儿胚胎逐渐进入人体器官分裂阶段。到怀孕第12周,试管婴儿胚胎的人体器官分裂基本发生。在此期间,药物及其不良环境因素通常会导致胎儿畸形。怀孕12周后,药物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危害主要引起胎儿生理功能异常。此外,孕期用药量和持续用药时间也是危及胎儿的关键因素。
听了我的陈述和分析,小王夫妇百感交集。最后劝诫小王夫妇,孕期用药谨慎。他们应在医生的具体指导下,根据病情采取有效、适当的药物治疗,但不必造成对药物治疗的心理恐惧,拒绝药物治疗,从而延误病情,危害孕妈妈和胎儿的身心健康。尤其是一些患有癫痫、甲亢等慢性病的患者,在孕期无法提出任何主张,突然停药或拒绝用药。相反,他们应该接受医生的治疗。或者改用毒性较低的药物。只有在病情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减少药物的剂量或停药。否则会加重病情,给孕妈妈和胎儿带来不良影响。
临行前,小王夫妇多次让我详细介绍一些优生专业知识,让大批年轻朋友掌握,防患于未然。我说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是我们中国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所有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愿年轻夫妇生一个开朗可爱的孩子,愿我们的国家事业兴旺,后继有人。我大方地答应了小王夫妇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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