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取消计划生育是真的吗?2018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出,为适应我国人口形势的新变化,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相关内容。
根据民法典的编纂步骤,本次编纂采用“两步走”的工作思路:
第一步是编纂民法典总则,已经完成。2018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民法通则。
第二步是编纂民法典的各个部分。按照计划,今年各部分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力争2024年3月将民法典各分编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2024年计划生育新政策是什么?1.第十九条提倡公民晚婚、少生、优生。鼓励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二十三周岁以上已婚妇女晚育怀孕并生育第一个子女。
2.第二十一条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二)第一个子女经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诊断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经不育,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
(4)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工井下工作五年以上,仍从事本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连续五年以上从事近海、远洋捕捞并仍从事此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是烈士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疾军人的独生子女;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9)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没有的。
(1)男方结婚定居有女儿无子女家庭,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只有一个女姐姐照顾一个人);
(2)两个或两个以上兄弟中只有一个具备生育条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未收养子女;
(三)定居在与内陆不相通的海岛上。
5.第二十四条再婚前,夫妻双方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新婚配偶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6.第二十五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必须年满25周岁,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年满30周岁。
7.第二十六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生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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