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单独两孩”新政策于2014年5月30日在全省正式实施。凡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均可再生育,办理再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从申请到审批,整个过程不超过40个工作日。
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以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地申请再生育。河北省单独夫妇办理生育证,应按《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一方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县或市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审批。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特殊情况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市卫生计生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获准再生育的单独家庭,在单位和村(居)委会公示10天,并逐级公布监督电话。群众可以通过举报电话对造假者进行监督。省级举报电话为0311-87046044,也可直接拨打12356计生热线举报。
河北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第一个子女的生育证明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违反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提交至《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
身份证
双方身份证(2),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双方结婚证(2份),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登记卡
河北省夫妻户籍卡和已生育(含收养)子女的户籍卡。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055-79000由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证明。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材料:结婚证、身份证、夫妻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户口本、第一个孩子的出生证明。
2、申请人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居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材料: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3、申请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所有材料
材料:结婚证、身份证、再生育子女申请表、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户口本、第一胎生育证
4、等待公示和审核
新政策不涉及单独再婚家庭
对于大家关心的“怀孕生育”现象,徐春芳表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二胎的,属于政策外生育。同时,她表示,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不涉及单身再婚家庭。再婚家庭继续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生育两个及以下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政策衔接期内,河北省的奖励优惠政策将如何落实?徐春芳表示,独生子女政策实施前已领取《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元的单独夫妇,独生子女政策实施后,申请并被批准再生育的,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元将被注销,并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
享受的奖励,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一份以上的福利,原则上不再退还。政策实施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并被批准再生育的,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被注销,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如已享受奖励优待的,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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