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妇产科(广东省胃肠外科)的一间病房里,小刘在手术后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仍然脸色苍白,身体虚弱。小刘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小刘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小刘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怀孕超过49天,禁止做 “药流”
上述的小刘今年25岁,是一个2岁孩子的母亲。3个月前,她发现自己的月经没有按时来,以为是工作太累的缘故,没有当回事,直到出现妊娠反应。听说附近的一家私人诊所可以做 “药物流产”,只要带几片药回家吃就可以了,而且吃完药就可以正常上班,”就像来月经一样”,小刘兴奋地去了诊所,经过简单的病史和尿检,她被确诊。确认怀孕后,诊所的医生给她开了几片药,并在解释了如何服用后送她离开。在服药后的第三天早上,小刘突然感到右下腹撕裂般的疼痛,下体有血流出,于是被送到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进行紧急治疗。小刘终于被从 “鬼门关 “拉了回来! 对于小刘的遭遇,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妇产科主任张迪凯教授指出,药物流产并不像小诊所宣传的那样 “简单”,药物流产的应用有严格的适应症,必须先确诊为正常宫内妊娠才能进行。做药物流产前,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妇科检查和盆腔B超检查,确认为正常宫内妊娠后才能用药。
张教授强调,女性必须在怀孕49天内才能进行药物流产。药物流产的效果与服药时的怀孕天数有很大关系,怀孕天数越少,药物流产的效果越好。
此外,患有青光眼、高血压的妇女。
此外,患有青光眼、高血压、哮喘、有血栓栓塞史和过敏症的人不能做人工流产,因为所用的药物会诱发或加重疾病。人工流产应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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