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优生优育原则,还有以下遗传病患者,生出的孩子风险大于10%,在医学遗传学上属于高风险率,所以不适合生育。以下六种遗传病的夫妻不适合生育。
1、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如骨骼发育不良、成骨不全、马凡氏综合征、视网膜母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结肠息肉、黑色素瘤、胃肠道多瘤综合征、先天性强直等,这类遗传病的显性致病基因在常染色体上,患者的家族种,每一代都可能出现同样的疾病患者。该病的发病与性别无关,男女均可发生。患者与正常人结婚生子的风险为50%,所以不宜生育。
2. 2.连锁显性遗传。犹豫症患者的显性致病基因在X染色体上,所以患者中女性和男性较多。女性患者的后代,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50%的风险患上同样的疾病,所以他们不应该生孩子。相反,男性患者的后代,女儿有100%的疾病,儿子是正常的,因为他们可以生男孩,限制女性生育。
3、多基因遗传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神经病、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和原发性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发病机制复杂,遗传性高,危害严重,患者无论男女,其后代发病的风险大大超过10%,都不适合生育。
4、染色体疾病:先天性哑巴等染色体疾病患者,其子女的发病风险率超过50%,同源染色体易位携带者和复杂染色体易位患者,其后代均为染色体疾病患者,故不宜生育。
5、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夫妻双方都患有同样严重的常染色体隐形遗传病,如先天性耳聋、苯丙酮尿症、白化病、半乳糖血症、肝脏肿大等,不宜生育,因为他们的子女肯定都是同一种疾病的患者。
6、连锁隐性遗传病:这些遗传病常见的有血友病A、血友病B核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等。由于隐性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所以患者多为男性。如果男性患者与正常女性结婚,所生男孩都是正常的,但所有的女儿都是致病基因的携带者。如果一个女性携带者与一个正常的男性结婚,所生的孩子中,儿子患此病的风险为50%,所有女儿都是正常的。
由于遗传病种类繁多,遗传方式不同,对后代的影响也不同,因此,遗传病患者在考虑生育时应接受遗传咨询,在咨询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做出明智而理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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