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长沙市生殖医学医院了解到,近年来,一些已婚育龄妇女认为,既然有了紧急避孕药,平时不采取避孕措施也无妨,万一失败了,可以口服紧急避孕药就万事大吉了。
该医院的院长,在
医院学术带头人刘锡明博士提醒,这是目前的一个误区。因为口服紧急避孕药,比一般口服短效避孕药的荷尔蒙含量高,经常使用,有潜在的致癌风险,并可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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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发明了紧急避孕药,应该就可以了。我暂时没有和老公养孩子的打算,万一出现意外情况,当然要采取紧急避孕措施。还有其他比这更好的措施吗?
如果紧急避孕措施失败,必须终止它
紧急避孕药是一种紧急的、短效的补救措施,在夫妻未采取避孕措施或避孕措施失败后的短时间内防止怀孕。专家认为,它只能偶尔使用,而且只能用于前次性交,对服药后的性交没有影响,不能代替常规的避孕方法。
此外,紧急避孕药的效果明显低于常规避孕方法;而且由于药量大,一剂紧急避孕药通常相当于8天的常规短效口服避孕药。
服用紧急避孕药有时可能引起轻微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头痛、乳房压迫、体重增加、紧张、情绪波动、错过月经,以及皮肤上的黄褐斑和丘疹。但是,轻微的副作用可以在24小时内消失,而有些副作用很难在短期内消失,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使用紧急避孕药应强调:首先,它只能对这种无保护的夫妻生活起作用,而且每个月经周期只能服用一次,千万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方法反复使用;如果紧急避孕失败而怀孕,新生儿畸形的发生率很高,必须终止妊娠;每年最好在3次以内使用,超过了就会对妇女的健康造成危害。
一年内最好使用少于3次。
这对妇女的健康是有害的。
如果一定要服用,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如果在使用避孕药期间出现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至于哪种避孕方法更好,建议通过临床检查,在专家的指导下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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