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一般由两种情况引起。一种类型的甲亢是短暂性甲亢,它是由怀孕早期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升高引起的,这种激素的结构与甲状腺素相似,它刺激甲状腺产生更多的甲状腺素。大多数妊娠期短暂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情况是温和的,通常不会对胎儿构成任何重大风险,不需要特殊治疗。
另一种情况是普通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也被称为格雷夫斯病,通常更为严重,是由于体内存在甲状腺素受体抗体,刺激甲状腺产生更多的甲状腺素而导致的。如果在怀孕期间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需要进行甲状腺超声检查和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检查。单纯的甲状腺超声血流增加和正常的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基本上可以诊断为妊娠期短暂性甲亢。甲状腺超声检查中出现弥漫性甲状腺病变,并伴有甲状腺素受体抗体升高,将确诊为普通甲亢,需要进行抗甲状腺药物治疗。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常在怀孕8-10周左右出现。这通常是生理性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短暂性甲状腺功能亢进,也被称为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综合征,是由妊娠期血清激素的变化引起的,不是病理性的。
2-3周后,即妊娠12周后,妊娠期生理性甲状腺功能亢进会逐渐缓解,直到自发痊愈,对婴儿没有影响。
但是,如果妊娠合并真正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特别是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将对胎儿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如果体内有甲状腺激素和抗体的受体,可以通过胎盘作用于胎儿的甲状腺,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孕妇应接受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因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本身会影响母亲和胎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治疗包括抗甲状腺药物、放射性碘治疗和手术,在怀孕期间禁用。根据病人的情况,在怀孕中期可能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如果患者有轻微的甲亢症状,或者甲状腺没有明显肿大,可以使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妊娠早期用丙硫氧嘧啶治疗,因为甲巯咪唑在妊娠早期有致畸的可能性。在妊娠中期至晚期可改用甲巯咪唑治疗。用甲巯咪唑治疗简单方便,而丙基硫氧嘧啶有可能引起肝脏损害。小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对胎儿几乎没有影响,所以患者不应过分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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