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女人都想生下和自己有关的下一代。但是,对于不孕不育的家庭来说,可能很难自然受孕。所以有些家庭选择人工授精或者领养来满足父母的意愿。
那么,如何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呢?收养一个孩子需要什么条件?让我们通过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来了解一下,北京一位民政官员:
收养儿童的条件
一、收养登记的条件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没有孩子;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身体健康;
4.至少30岁。同时还特别规定,配偶一方收养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收养,双方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周岁以上(收养同辈子女和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除外)。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继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和弃婴,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收养同辈子女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继子女,不受被收养人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二)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失去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2005年1月1日起,北京市规定,所有被捡拾的弃婴和儿童,由捡拾地公安部门查找其亲生父母,查找不到的,由当地社会福利部门处理。想收养孩子的公民,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收养,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3.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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