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单独二胎最新消息,如果在“抢生源”前实施新政策,社会抚养费仍将按规定征收。2014年3月,除了四川省宣布从3月22日起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新政外,3月27日,广东省也收到了关于“单独二孩”政策的好消息。
据说在这次投票中,5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也就是说,59票全部赞成,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广东“单独二孩”新政不仅不要求间隔,就连最基本的准生证都不需要办理。跟计生部门说“怀孕”就行了。
但政策出台后,“抢孕”妈妈是否超生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很多怀孕的“单亲妈妈”担心:国家政策出台后,广东政策实施前,生了“单独二孩”的家庭会怎么处理?
昨日,省卫计委主任陈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对条例草案修正案的说明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对已经生育的)那肯定不行。这是违法生育,必须严格按照原政策执行。我们做什么呢国家政策出台后,就不行了。”陈说,这些家庭也应该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比如27号政策实施,在那之前生育是违法的,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于提前怀孕的单亲妈妈,“肯定会有人性化的政策。”陈表示,过渡期肯定会有相应的规定。省卫计委将参照已经落地的8个省市制定细则。有孕妇表示,自己怀孕两三个月,当时准备引流,但看到国家发布的“单独二孩”信息后就留了下来。“像这种女性是非常可以理解的,会受到人道的对待”。
陈表示,《条例修正案》预计27日上午投票,通过后将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广东“单独二孩”政策的落地细则。
去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启动“单独二孩”。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决议。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据此下发通知,对生育政策调整作出具体部署。根据相关要求,广东省政府于2013年12月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交《关于申请率先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函》,国家卫生计生委于3月20日致函广东,同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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