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可以做供卵试管婴儿吗?生殖助孕成功率高吗?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与江苏省第二红十字会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一起创建于1951年,至今已有70年历史。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公益等重要任务。医院现有三个校区(蒋家院校区、萨家湾校区、迈皋桥校区),占地93亩,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47亿元,其中专业设备6亿元;有2500张床位,49个开放式病房,2900多名员工。
生殖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妊娠辅助中心成立于2000年10月,已获国家批准。具备
人工授精、常规体外受精-
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等资质。现有专职技术人员12人:教授/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3人,住院医师1人,副主任技师2人,护士3人,专业梯队配备合理;其中美国博士后/硕士生导师1人,博士1人,硕士3人。该中心聘请了具有40多年不孕不育临床、科研和教学经验的江苏省妇女保健协会理事长魏荣成教授为顾问。该中心还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生殖实验室,开展生殖遗传学和男科检查。
目前生殖中心设有男女不孕不育门诊、男科实验室、人工授精室、胚胎实验室四个科室,开展内分泌检查、
促排卵、人工授精、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等一系列辅助生殖技术。我院妇产科是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外科培训基地,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与生殖中心联合开展宫腔镜、腹腔镜诊治不孕症,为不孕症患者提供良好的治疗服务。该中心与江苏省生殖医学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有长期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生殖遗传学诊疗技术平台。中心注重学术研究,近年来多次承担省级课题,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篇,其中SCI著作6部。
常规项目:
1.排卵监测
通过基础体温监测、宫颈粘液测定、b超监测
卵泡发育和内膜形态、激素测定等方法。,可以对
排卵障碍患者进行诊断,指导促排卵药物的应用,指导有生育要求的患者选择合适的受孕时间。
2.丈夫精子的子宫内人工授精
辅助生殖技术,主要针对不明原因不孕、轻度
子宫内膜异位症、轻度男性不育、轻度排卵障碍、宫颈免疫等不孕不育问题,在输卵管通畅的基础上,增加夫妇受孕的机会。
3.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
俗称“第
一代试管婴儿”,是指在促排卵和人工授精失败时,模拟体外受精和体内早期胚胎发育,帮助不孕夫妇获得孩子的一套技术。
4.单精子卵胞浆内注射
俗称“第
二代试管婴儿”,是指通过显微操作技术将单个精子注入一个卵细胞,解决严重少精子症和受精障碍患者的生育问题。
5.碘油子宫输卵管造影术
输卵管造影是指在X线透视下,通过子宫颈注射造影剂,观察造影剂在子宫和输卵管内的显影情况,判断分析子宫形态和输卵管通畅情况的方法。
6.超声辅助输卵管造影
是指在超声引导下向宫腔内注入液体介质,判断输卵管是否通畅,观察输卵管伞状端的形态和功能,宫腔内是否有占位性病变。与传统的子宫输卵管造影相比,可以动态观察输卵管伞端的功能,更准确地判断输卵管伞端的功能,避免辐射照射。该技术曾获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
7.卵巢囊肿的介入治疗
b超引导下经阴道穿刺抽吸治疗
输卵管积水、单纯性卵巢囊肿、巧克力囊肿等。具有手术创伤小、费用低、门诊手术快、患者接受度高的优点。
8.宫腔镜检查和治疗
对不孕症患者宫腔形态,有无息肉、肌瘤、炎症、粘连、畸形等原因造成子宫着床困难的内镜检查,对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也可在门诊或住院部进行宫腔镜手术。
9.三维b超产前诊断技术
在孕检中,三维b超可以明确诊断胎儿是否畸形,如唇裂、脑发育不全、颅骨发育不全、颈部发育异常、内脏外翻、先天性巨结肠、多指或关节畸形等。
10.唐氏筛查
唐氏筛查是提取孕妇血清,检测母体血清中胎儿蛋白A、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游离雌三醇的浓度,结合采血时的预产期、体重、年龄、体重、孕周,计算出生出先天缺陷的风险系数的检测方法。这种经济、简便、无创的检测方法可以发现存在某些先天缺陷的高危孕妇,从而进一步明确诊断,最大限度地降低异常胎儿的出生率。
11.羊水胎儿的核型分析
对于高龄孕妇、有致病因素接触史的孕妇、染色体异常的儿童、开放性神经管异常的儿童、染色体疾病的儿童、先天性畸形的儿童和有近亲的孕妇,采用羊膜腔穿刺术抽取羊水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细胞培养、性染色体鉴定、核型分析、羊水甲胎蛋白测定、羊水生化检查等。,确定胎儿的成熟度和健康状况,诊断胎儿是否正常或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
12.外周血染色体分析
染色体异常是不孕不育的常见原因,与反复流产、闭经、生殖道畸形、原发性无精子症、少精子症、弱精子症、无精子症密切相关。对有相关病史的患者进行核型分析,有助于临床针对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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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和下岗职工。
2.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的基本工资为基数。
3.缴费条款:由雇主按其缴费基数的0.8%,每月进行城镇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缴纳,个人不需要缴纳。
4.孕期生活补助金:怀孕七个月以上生产的,可享受3个月优待。怀孕七个月早产的,可享受3个月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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